求復合不成!宜蘭男竟持槍擄前女友 警3小時內逮人送辦

▲宜蘭縣40歲張姓男子為求復合不成,昨天凌晨持瓦斯槍擄走江姓前女友。(圖/翻攝畫面)
▲宜蘭縣40歲張姓男子為求復合不成,昨天凌晨持瓦斯槍擄走江姓前女友。(圖/翻攝畫面)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8日電)宜蘭縣40歲張姓男子為求復合不成,昨天凌晨持瓦斯槍擄走江姓前女友,警方在3小時內逮捕張男送辦,法院裁定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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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警察局三星分局昨天凌晨2時50分接獲報案,指三星鄉大埔中路發生民眾糾紛,警方到場瞭解後,得知江女因拒絕張男復合,遭張男持槍擄走。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並調閱監視器及車牌辨識系統,鎖定涉案人車沿路追緝,昨天凌晨5時許在冬山鄉香和路前後包抄攔車,救出江女。

警方並在現場起獲作案用瓦斯槍1把及吸食器1組,因江女先前已聲請保護令在案,全案詢後依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張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警方今天表示,這也是自跟騷法上路以來,宜蘭縣第2件將加害人羈押案例。(編輯:唐聲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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