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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指出,已於9月5日專案簽奉疫情指揮中心核准可全數遣返離開輪船,但依商港港務管理規則規定,停泊港內船舶需有三分之一船員留守(以聯利輪而言需留守四名船員,艙面及輪機應各有1名甲級船員),其餘三分之二船員即可安排遣返回國,但目前船上船員就留守船員尚未有共識。
航港局說明,由於聯利輪屬外籍船舶,船員均非屬我國國籍,依海事勞工公約,船員訴求欠薪及遣返費用是屬於船東責任,如船東置之不理,應由船旗國及船員母國介入處理,目前印尼駐台代表處已介入協助。
至於民生物資部分,航港局也將持續協調船方代理繼續提供補給,雖然該船目前仍遭受貨方聲請假扣押,後續如經法院指定船舶保管人接管該船,所有船員即可全數遣返,航港局也將持續關注並適時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