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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說他不想惹事,一直問對方你要幹嘛,「但是電光火石之間他揮拳過來,我只好抱住他,他想要把我摔倒,在僵持之間,我們兩個一起跌倒,但我壓在他的身上。我壓住他的時候一直問他『你是誰!你要幹什麼!你到底要幹什麼!』,但他卻一直罵我一直狂叫,在僵持不下之際,他的另一個身高約180公分體重約110公斤的朋友從後過來把我脖子勒住,將我勒了起來,然後兩個人一起攻擊我,但我從頭到尾只有抵擋他們的拳頭,沒有回擊」。
就在當下,黃男看到兩位穿制服的員警過來就馬上跟他們求救「但其中一人馬上把我上銬,導致我失去抵抗的能力。那兩位便衣馬上開始狂毆我,並把我壓倒在地,邊罵三字經邊狂打並一直噴辣椒水好幾分鐘。」
在毆打的過程,黃男一直大喊「你們認錯人了,我的名字是黃連順,我就住在旁邊。可惡的是旁邊的制服員警任他們兩人對我拳打腳踢凌虐好幾分鐘。等到他們發現圍觀的鄰居越來越多的時候,他們才停手,並用力拉手銬把我拉起來。(拉手銬是劇痛)我打著赤腳,被那位狂打我的便衣警察用力拉扯手銬,並跟旁邊的同事說我弄壞他5000多元的眼鏡,叫我要陪他」。
黃男接著說「回到永福派出所之後,他們把我拉到手銬區銬起來,那位狂毆我的便衣說再把他加一副腳銬,然後他一直拉扯手銬邊罵說:你不是很行嗎?之類的言語。然後偷偷用力捏我的下體,但沒有任何人來制止拉扯手銬的虐待行為。(拉扯手銬是劇痛),一直到很久之後才有有位比較年長的制服員警走過來(後來才知道他是永福派出所的所長),說帶他去廁所洗臉,我到廁所才發現我臉上流血。洗完出廁所之後,所長才問我要不要去醫院包紮,於是所長跟兩位員警帶我去三重醫院急診,我才發現原來我的傷勢這麼重,右眼角縫了四針、頭部大概有無數個傷痕,胸前腹部跟背部也有無數的傷痕,還有膝蓋腳踝也都有外傷。就像大家看到照片中的樣子」。


三重警分局也表示,依法受理報案,已將兩位同仁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絕不會護短。另對於同仁錯認通緝犯致上歉意,對於同仁執法有無失當情形,本分局依規定調查予以懲處,絕不寬貸。三重分局重申,員警執法應嚴守法紀、遵照相關法令執行,本案將持續加強員警相關法制教育,避免執法爭議案件發生。(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