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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派出所前因豐原分局搬遷拆除後,原址整地分割出豐原區豐原段779-10地號(約409坪)予豐原派出所興建使用。而期間豐原派出所係借用豐原地政事務所左半側約佔地26坪空間辦公,惟該建物空間已不勘負荷員警辦公使用,且員警備勤室嚴重不足,聯合辦公又有人犯安全顧慮考量,再者因地理環境不明顯,造成民眾未能即時尋求警政服務。
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極力爭取預算,110年獲臺中市政府核列豐原派出所辦公廳舍的新建工程4,998萬元,後續招標過程中受到國內疫情衝擊、國際局勢情勢變動,一度面臨工程無法順利招標問題,幸得臺中市議會、臺中市政府的協助與支持,本案於111年5月追加預算1,600萬,總共獲市府核列總經費為6,598萬,後續終於順利在111年8月11日決標予拓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規劃為辦公廳舍地上3層建物,建坪約393.47坪之辦公廳舍,可容納使用人數約55名員警使用空間,解決辦公環境擁擠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