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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關鍵則在於起火點位於主樓梯旁,加上餐廳一、二樓逃生通道,分別被磚牆及金屬浪板封死,員工及顧客無路可逃。後來搜救行動時,發現二樓窗口附近有許多死者,呈互疊倒在靠窗的位置,研判火警發生後,火勢迅速蔓延加上只有一個出口,現場客人蜂擁而至窗邊,但因為人太多,有些人不敢跳樓,造成人擠人的情況,而且在情況緊急下,大家相互推擠踐踏,而使傷亡加重。
當時一位張姓義消分隊長就判斷,在這一場浩劫中,由於出口只有一個,受害人逃命時先是自行踐踏成傷再遭火焚,且大樓採密閉式建築,加上違建嚴重使消防車難以靠近滅火,導致重大傷亡。而也因為該起事件,讓台灣開始注重公安設施的安全性。
而除了該次事件之外,過去台灣還有發生過踩踏事故包括1963年發生在當時還是桃園縣的「中壢中山堂踩踏事故」,造成14死、21傷;再來是1966年,發生在基隆市的「大世界戲院踩踏事故」,釀成7死、9傷。(編輯:張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