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計程車廣告爭議 國民黨團轟檢方「辦藍不辦綠」

▲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指控,新北地檢署遲不查察林佳龍計程車賄選案,難道遇綠營大咖就不辦,且辦藍不辦綠?(圖/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指控,新北地檢署遲不查察林佳龍計程車賄選案,難道遇綠營大咖就不辦,且辦藍不辦綠?(圖/國民黨提供)

記者翁子竣/台北報導

國民黨緊咬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涉計程車賄選案,立法院國民黨團今(21)日再召開記者會指出,11月15日到18日各縣市地檢署偵案賄選案成果,唯獨不見新北地檢署,查察林佳龍團隊疑似賄選案。國民黨團質疑,是否遇綠營大咖就不辦?且辦藍不辦綠?並呼籲林佳龍競選總部,應盡快將廣告租賃契約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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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召開「檢調辦藍不辦綠?林佳龍以計程車發放現金,疑有賄選案」記者會,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10月17日法務部與最高檢察署,在台北地檢署召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會中宣示各查察機關務必保持「行政中立」並「公正執法」,才能贏得人民信賴,檢方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一貫立場,查察賄選。

曾銘宗舉例,11月15日苗栗地檢署查獲縣議員候選人賄選案20萬元交保、17日台中地檢署查獲每戶1500元假濟貧、真賄選案件、17日苗栗縣長選舉爆餐會賄選,檢警調查2人涉有重嫌、18日高雄鄭姓議員候選人席開20桌賄選,起訴2人、18日嘉義一名鄉代候選人涉嫌現金賄選遭聲押,及18日新北地檢署偵辦唐姓嫌疑人,以高價禮盒賄選遭收押。曾銘宗質疑,上述遭檢方偵辦賄選案件,是不是辦藍不辦綠?還是辦小咖不辦大咖?

曾銘宗說,林佳龍競選總部人員發200元給計程車司機,還特別強調拿錢不貼競選文宣貼紙也沒關係,到底有沒有涉及賄選?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也提出相關質詢,調查局長王俊力也證實,已將相關事證移給新北地檢署,但新北地檢署到底有沒有立案?何時立案?何時偵辦?外界都等新北地檢署給答案。

國民黨團也要求檢調,依照查察賄選宣誓原則「行政中立」,落實「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立場,盡速偵辦,不要辦藍不辦綠,不要只辦小咖,不敢辦大咖。國民黨團希望檢調是全民的檢調,請依法行政,才能贏取全民信賴。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謝衣鳯則指出,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在9月25日參加民間一場活動,主辦單位邀請他主持摸彩抽獎,29日就遭到桃園地檢署分案調查;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沈慧虹10月3日提告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違反《選罷法》, 6日新竹地檢署就發傳票給吳子嘉,14日出庭應訊;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助理費案,調查局北機組11月15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地檢署17日下午正式分案列為「他」字案

謝衣鳯進一步表示,曾銘宗於11月9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調查局長林佳龍候競選團隊疑似賄選案時,調查局長證實已將相關事證交給新北地檢署。法務部長也表示,新北地檢署收到相關事證,就會即刻啟動調查,她請問新北地檢署,是否已經立案調查?何時展開偵辦?現在偵辦進度為何?是否能夠告訴國人,林佳龍到底是嫌疑人?還是被害人?

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鼎超則說,林佳龍競選總部宣稱,發錢給計程車司機的男子,是委託廣告公司進行,雙方有簽訂廣告租賃契約,如果計程車司機沒有履行,會要求計程車司機履行。他質疑,林佳龍競選總部遲遲拿不出廣告租賃契約,完全看不到任何租賃關係,距離投票日僅剩5天,林佳龍競選總部還拿不出所謂的資賃契約,檢調到底要不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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