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子殺妻伴屍24小時 桃地院今裁定羈押

▲游男坦承以電視線絞殺妻子,犯後曾尋短自殺,坦承相關犯行,檢察官今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圖/示意圖)
▲游男坦承以電視線絞殺妻子,犯後曾尋短自殺,坦承相關犯行,檢察官今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圖/示意圖)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桃園市游姓男子今年9月因不滿妻子提出離婚要求,趁妻子吃泡麵時摻入安眠藥,並於妻子熟睡後以電線將她勒斃。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游男坦承犯行不諱,桃檢今(9)日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桃園地院聲押庭剛剛結束,法官裁准游男羈押但未禁見與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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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8歲的游姓男子與22歲的沈姓妻子結婚數年,共同育有1名7歲兒子,但相處並不和睦,今年8月間,沈妻向游提出離婚訴求,游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鬱鬱寡歡,因此上網購買安眠藥後,今年9月1日晚間9時許,妻子吃泡麵時趁其不注意之際摻入安眠藥,妻子吃完泡麵後隨即進入房間睡覺。


游男見妻子熟睡後,取出預藏之電視電線纏繞妻子頸部,妻子感覺頸部被勒住從睡夢中驚醒,但游不顧妻子掙扎,持續用力勒頸,導致妻子頸部壓迫窒息死亡,游男犯案後一度欲割腕自殘,伴屍24小時之久。游男父親因聯繫不上兒子,直接到其住處查看,發現沈姓媳婦已死亡,趕緊報警處理。


桃檢調查時,游男坦承以電視線絞殺妻子,犯後曾尋短自殺,坦承相關犯行,檢察官今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檢方認為游男良心未泯,被告之罪尚未達最嚴重程度,建請法院審酌上情,並量處適當之刑。今天下午已將游男移審桃園地院召開聲押庭審理,至於遺留的7歲兒子由游父幫忙照顧。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被告坦承檢察官所起訴之犯罪事實及罪名,且有相關證據在卷,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犯之罪為最輕本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重罪,伴有高度逃亡之可能性,被告犯後曾有自殺企圖,足認其意圖規避刑責,有相當理由可認其具有逃亡、湮滅證據之羈押原因存在,院方認有羈押之必要,即日起執行羈押,但未禁止接見與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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