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浪浪4/缺經費、獸醫、動保員 公立收容所爆籠嚴重

▲依現行動物保護法規範,民間收容犬隻無論數量多寡,都定義為飼主責任。(記者陳建彰/攝)
▲依現行動物保護法規範,民間收容犬隻無論數量多寡,都定義為飼主責任。(記者陳建彰/攝)

黃禹馨/專題報導

隨著國內動保意識逐步抬頭,民眾也增加對公立收容所的期待,可惜過多的負面案例頻傳,導致民意對公立收容所的信心下滑,甚至矯枉過正變成「在雞蛋理挑骨頭」,反而忽略公立單位量能有限的事實。相反地,在民間收容所部分,民眾的愛心持續變現,卻也因此傳出不法案例,無奈養出違法的動保蟑螂,導致在遊蕩犬收容上,又出現另一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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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們防治所內有兩個缺,但有一個女生考進之後,聽說單位要處理動保案件,她就決定不來了。」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林珮如無奈講道。

曾幾何時,公家動保單位的形象變得如此令人「聞風喪膽」,不過回想過往案例,被民意高度關注的公立收容所,無論是出於資源有限,或者是真的成效不佳而捅出的「動保醜聞」,都讓民眾對他們的印象大打折扣,而如此導致的結果,就是公立單位人力匱乏的現況,各縣市無論是照顧員、獸醫還是捕犬隊,都不乏出現缺工的狀況。

「我們的流浪動物收容中心一直招不到獸醫,而我們的防治所獸醫正編應有7位,可是目前只有4位,現在是調派其中一位去兼任收容所的獸醫工作。」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的動物保護檢查員吳少峰透露,儘管收容狗量年年「爆籠」,卻始終招不到專職的獸醫人力。

除了澎湖縣的極端案例之外,根據2022年10月農委會「各縣市動物保護業務人力統計表」,其中8個縣市都只有1位專職獸醫,而以《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中,每一百隻動物置獸醫一人以上的規定,桃園市、澎湖縣、新竹市和宜蘭市都須補進兼職人力,才能符合準則規定。

而在動物保護調查員的部分,根據2021年農委會公告通報動保案件超過15萬件,但是全國動保護員卻只有167位,儘管今年增長到197位,換算下來每位的業務量能仍高達761件,其中新竹縣更是僅有兩名兼職人力。

「一般臨床獸醫的薪資都比公務員更高,加上進入公家單位會面臨很多壓力,才會導致各縣市招不到獸醫師。」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執行長姜怡如解釋。林珮如也分享,「我們的獸醫師考試進來要綁3年,有些人也會因此降低意願。」

而在缺工問題上,也會導致「先求有再求好」的負面狀況。姜怡如表示,「公立收容所人力短缺或者流動率很大,即使發生違反準則的狀況,有些地方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是用教育訓練代替懲處。」這也會導致所內的負能量循環。

與此同時,民間收容所要建立正面形象就相對容易,不過近年來有部分違法的民間狗場遭踢爆,濫用民眾愛心捐款,卻沒有盡到犬隻的照護職責,甚至有案例發現狗場內「同類相食」的可怕情況。

然而,依現行《動物保護法》規範,民間收容犬隻無論數量多寡,都定義為飼主責任,或是在部分縣市被定調為大量飼養戶,無須任何申請機制或管理規範,僅有在不當飼養,或造成動物嚴重受傷或死亡的狀態下,才能根據《動保法》第25條和第30條開罰。

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表示,「大量飼養本就會增加不當風險,因此要求地方政府必須清點轄內的民間飼養場所,同時不定期觀察飼養場的管理狀況。」不過有多數狗場地點隱密,甚至不開放民眾參觀,難以掌握實際的飼養狀況,TSPCA姜怡如也表示,「這些問題其實中央政府也都瞭解,所以農委會有開始討論,要將民間狗場納入《動保法》。」

不過如此一來,問題又會再回到地方政府有限的行政量能上,因為一旦納管後發現違法案例,民間狗場經輔導後如難以改善,收容狗量則需沒入公立收容所內,又會引發「爆籠」問題越演越烈。

近年來,也有越來越多的民眾和動保團體注意到這類問題,要求中央提出民間狗場的退場機制,以及相關規範罰則,不過動保議題牽一髮而動全身,仍須站在保障動物福利的立場思考問題,否則倉促的修法通過,就可能像當初「零撲殺」政策一般,引發一連串棘手的爭議,最終落難的仍是無辜的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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