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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小組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由高雄地檢署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莊玲如、檢察官詹美鈴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13日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區中心及高雄市衛生局前往這家公司據點及廠房搜索。
專案小組當場查扣混充茶葉成品280台斤、原料570台斤,合計查扣茶葉共850台斤,並帶回54歲陳姓負責人及李姓員工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發現,陳姓負責人為降低成本,民國110年8月起,陸續向上游供應商買入產地為「越南」茶葉,再依特定配方調配為「台灣冬阿里山青茶」等多款茶葉,於外包裝標註產地「台灣」,透過蝦皮賣場、官網商店等通路對外銷售。
檢方指出,預估業者可因此減少銷售成本1至2成,目前已知有1800台斤茶葉流入市面,全案除將持續清查混充茶銷售流向,也將追查上游供貨來源。(編輯:郭諭儒)11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