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疫後特別預算案 普發現金編1417億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疫後特別條例預算案,正副院長陳建仁、鄭文燦出席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陳威叡攝,2023.02.23)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疫後特別條例預算案,正副院長陳建仁、鄭文燦出席記者會對外說明。(圖/記者陳威叡攝,2023.02.23)

記者陳威叡/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3)日拍板通過主計總處編具「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預計將去年超徵稅收3800億元用於包括普發現金6000元、挹注勞健保與台電公司、擴大公共運輸補貼等10類項目,而各部會預算分配部分,包括財政部1417億元(普發現金)、經濟部817億元、衛福部303億元、勞動部300億元、交通部274億元、農委會268億元、教育部220億元、內政部165億元、文化部23億元與預備金編列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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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日拍板通過「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正副院長陳建仁、鄭文燦也親自出席記者會,說明特別預算編列方式

而本次特別預算案歲出部分計編列3800億元,包括財政部主管編列1417億元,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經費;經濟部主管編列817億元,撥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推動產業低碳化與智慧化、辦理中小型事業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諮詢輔導等所需經費。

衛福部主管編列303億元,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所需經費;勞動部主管編列300億元,為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確保制度穩健運作,撥補基金所需經費;交通部主管編列274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通勤通學公共運輸票證方案及辦理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等所需經費。

農委會主管編列268億元,辦理幸福餐盒供應等農村送暖方案、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建設、強化社區農路韌性基礎建設等所需經費;教育部主管編列220億元,辦理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所需經費;內政部主管編列165億元,辦理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所需經費;文化部主管編列 23 億元,辦理發放藝文消費抵用金及各項藝文振興方案等所需經費;預備金編列13億元,支應本特別預算期間各項工作臨時需要。

行政院主計總處說明,以上歲出所需財源3800億元,編列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及舉借債務2000億元,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經審計部審定後,將依特別條例規定優先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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