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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指出,轄區派出所員警、消防人員到場時,肇事的自小客車駕駛涉嫌肇事逃逸,並沒有留在現場,警方調閱事故現場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王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於昨天晚上6時30分將王男拘提到案,酒測值為零。
檢警調查,事故現場的機車刮地痕跡逾40公尺,死者蔡男也被撞飛至數十公尺遠的電線桿旁,可見撞擊力道強大,並造成蔡男頭部凹陷變形、額頭撕裂傷、身體多處擦挫傷,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急救後仍不治。
涉嫌肇事的王男辯稱,昨天發生事故後,因緊急要到工作地點處理事情,才沒有辦法停留在現場善後。
警方今天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下午複訊後,諭令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編輯:卞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