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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大後的林國偉,因為讀的書不多、個性乖張,連穩定的工作也沒有,導致交往對象最後都不願與他繼續發展,被女友拋棄的陰影讓林國偉的心理變得更畸形,決定報復社會、報復「背叛」他的女性。
1992年4月24日凌晨3點左右,年僅21歲的林國偉一邊喝悶酒一邊開車,一眼瞥見旁邊計程車裡有個女乘客很像前女友,就一路跟蹤對方到住家,然後在電梯內勒住對方脖子拖到隱密處侵犯;接下來每隔一段時間,林國偉就會以類似方式犯案,每次都能以極快速度逃走,警方因此推測他是屯門居民,非常熟悉當地環境。
事情鬧大後,林國偉想在屯門作案是不可能了,不過他也沒打算收手,而是轉往紅磡區繼續犯事,不過他也不是太聰明,雖然案子到了隔年8月還沒偵破,但他在1次犯案後,竟要求1名受害者與他交往、甚至威脅對方要害其全家,受害者一開始為了家人,確實不敢說出遭林國偉侵犯的事,但家人察覺女子言行異常,追問後才得知真相並報警。後來,在警方保護下,女孩以身試險,答應陪林國偉出去看電影,讓警察成功將林國偉抓獲。
從1992年4月首次犯案到1993年8月落網,林國偉一共侵犯女子13人、其中3人被殺。有犯罪心理學的專家曾解釋,性侵犯事後殺人並不常見,林國偉一開始很可能是為了控制反抗的受害人,錯手勒死對方,事後發現原來此舉會令自己感到興奮,導致案件從性侵演變成謀殺,一發不可收拾。
專家並指出,很多性犯罪者的行為與原生家庭有關,可能因為家庭令他缺乏安全感,又或沒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從而阻礙正常社交的能力,情緒容易壓抑苦悶,當累積到一定程度時,遇上一個偶然的觸發點就會爆發出來。
此外,受害者也不一定是因為穿著暴露而遇害,在林國偉的案子中,不少女性案發時的衣著都算保守,專家分析,在林國偉眼中,比起性感暴露的女性,衣著保守的反而比較溫馴、不易反抗,更好下手。最後,陪審團一致裁定林國偉3項謀殺罪成立,不過當時香港已經廢除死刑,所以林國偉是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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