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申請入學應變機制 須隔離治療通知書佐證才適用

▲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的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校系將從5月18日起到6月4日陸續舉辦。(示意圖/取自unsplash)
▲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的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校系將從5月18日起到6月4日陸續舉辦。(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的指定項目甄試,各大學校系將從5月18日起到6月4日陸續舉辦,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12)日提醒考生,因COVID-19確診住院隔離治療的中重症考生,若要申請應變機制,必須提出由各地衛生局所發出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文件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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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招聯會指出,雖然COVID-19已自法定傳染病第5類改為第4類,但疾管署仍規定,COVID-19 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醫療相關費用,解隔條件不變,所以,若在二階甄試期間因COVID-19確診住院隔離治療的中重症考生,還是可以適用已於4月12日公布過的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的應變機制。

根據大學招聯會日前公布的應變機制,當大學或個案考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辦理或參加甄試時,將以學測成績加書面審查調整占分比例作為第二階段甄試,取消面試、筆試、實作等項目(醫學系、牙醫系、中醫學系及師資培育公費生系組例外)。

大學招聯會提醒,考生若需要申請適用「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必須提出由各地衛生局所發出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書及提審權利告知」文件佐證。

大學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提醒考生,國內疫情雖已趨緩,平日仍要做好自我衛生管理,隨時注意個人飲食與衛生習慣,勤洗手消毒、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的地方,若應考前有發燒等身體不適的症狀,記得盡快與應考校系聯繫安排備用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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