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900號函害TDR投資人入獄?金管會挨告偽造文書

▲律師楊舜麟替鄒官羽到北檢提告(圖/讀者提供)
▲律師楊舜麟替鄒官羽到北檢提告(圖/讀者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采陞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鄒官羽被控炒作台灣存託憑證(TDR),遭判3年2月定讞並執行完畢,但他發現,時任財政部承辦科員、教授郭土木之前出庭證稱指出,TDR並非屬財政部900號公告的外國有價證券,質疑2名金管會承辦人涉出具不實意見誤導法院,今(17)日委由律師前往台北地檢署,對2名官員涉嫌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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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男委任律師楊舜麟表示,鄒被起訴判刑最主要的依據,就是金管會認為財政部900號公告已核定TDR的見解,但郭土木曾明確證稱,台灣存託憑證為「本國有價證券」,並非900號函所核定的「外國有價證券」,因此非屬900號函之核定範圍內。

楊表示,隨著TDR爭議越來越受到關注,很多法律專家、權威學者、人權團體已發現當時的900號函並沒有將TDR核定為證交法上的有價證券,這點也與郭土木教授去年在高院作證時的證詞相符。

楊說,但金管會王姓、易性兩位承辦人,2015年回函立委及2020年回函北院時,函文上明文登載900號函有核定TDR是具有投資性質的有價證券,涉犯《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導致一連串投資人因買賣TDR被判刑入獄,嚴重侵害人權與冤獄的發生,因此藉由提告來導正金管會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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