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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明文要求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促進原住民族發展,並於2006年將升學辦法修法後,改以「外加名額」方式招收原住民學生,規定各校、系、所原定錄取名額不變,針對「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額外錄取總名額2%的原住民學生。
台大強調,該制度並不會造成教育資源排擠,不影響非原住民學生的升學名額。近年,為推動多元文化意識,升學辦法被賦予翻轉原住民族普遍低社經地位的處境、促進原住民族集體權的意識,升學「優待」政策因應其精神已轉向為升學「保障」政策,鼓勵原住民學生畢業後為原住民族服務,並實踐積極矯正歧視措施。
台大表示,深信大學教育的範疇絕不僅止於專業知識,對於人文素養的養成、人權教育與原住民族權益的落實亦為重要。《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條第2項明定,「政府應本於多元、平等、自主、尊重之原則,推動原住民族教育」。
基此,台大於2013年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並於2016年設置「國立台灣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諮議委員會」,現有7位諮議委員,針對校內「全民原教」提供推動方向及建議。
此外,台大於2022年設置原資中心獨立辦公室,建立原民生支持網絡,逐步完善校內輔導及原民生學習環境,目前校內原住民族學生共計324人、校內原住民族教職員共32人,包含2名專任老師、30名職員。該中心主任及2位專任研究助理均具原民背景,另學輔中心1名學輔專員也具原民背景,負責協助原民學生相關需求。
在獎助學金方面,包括夢田深耕計畫、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金、生活學習助學金、教育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校設獎助學金以及私設獎助學金等,於2022年度已支持上千人次的原民學生;並在2023年6月3日的校務會議通過成立族群平等的工作小組,期待透過制度的建置杜絕校園族群歧視的發生,並積極推動課程及活動提升校內教職員生的原住民族文化敏感度,讓族群友善的願景得以在台大校園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