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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逾期未返還部分土地迄今,請求給付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扣除剩餘押金後的違約金8368萬餘元,及自2021年12月16日起到返還土地日止,按日給付14萬4572元的違約金。
高院審酌,2020年間疫情爆發並持續嚴峻,包含機場在內曾全面邊境管制,航班數量稀少,且遠航已返還部分土地,遠航上訴主張,以14萬元計算違約金,顯屬過高,應酌減500萬元,應為合理。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