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人肉搜索」母湯!荷蘭通過新法將其視為犯罪 可處2年徒刑

▲荷蘭參議院週二通過一項「反人肉搜索法」,在網路上公布他人住址或相關個人資訊的「人肉搜索」(doxing)行為,若以恐嚇他人為目的,將視同犯罪。(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荷蘭參議院週二通過一項「反人肉搜索法」,在網路上公布他人住址或相關個人資訊的「人肉搜索」(doxing)行為,若以恐嚇他人為目的,將視同犯罪。(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圖庫)

記者倪浩軒/綜合報導

荷蘭參議院週二通過一項「反人肉搜索法」,在網路上公布他人住址或相關個人資訊的「人肉搜索」(doxing)行為,若以恐嚇他人為目的,將視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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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路透社》報導,韓國、香港和加州等美國一些州也擁有類似的法律,作為反網路騷擾的一部分。近年來,人肉搜索在荷蘭越來越普遍,急救人員、警察、政治人物、記者、學者和官員都成為攻擊目標,經常遭到人肉搜索、曝光個資的威脅。

根據荷蘭法律,許多形式的恐嚇本來就是犯法,但人肉搜索往往因為沒有涉及具體的威脅,僅用曝光住址與個資的方式作為恐嚇手段,因此在過去的起訴中經常逃過法律的制裁。新通過的「反人肉搜索法」預計於2024年1月1日生效,違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最高2萬2000歐元、約新台幣76萬元的罰款。

荷蘭至少從去年就開始積極討論反人肉搜索法的修訂,質疑者認為許多官員和學者的個資並不難查,在學校或政府部門的官網上都有提供,很難釐清人肉搜索的定義,且法條中「以恐嚇他人為目的者」視為犯罪,實務上到了法庭攻防,被起訴者仍可辯稱自己沒有恐嚇犯意,未必能夠將其入罪。不過支持者認為,通過新法可以起到警惕的效果,且讓社群網路平台能夠擁有更堅實的基礎,採取行動刪除不合理曝光個資的行為。且即使刑法無法定罪,至少在打民事賠償官司時,對個資被曝光的受害者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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