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豐胸打麻醉害「活招牌」枉死 醫美診所2人判刑定讞

▲最高法院考量林玉清、池國樑纏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圖/NOWnews資料照)
▲最高法院考量林玉清、池國樑纏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醫師林玉清與診所合夥人池國樑(原名池岳龍),10年前因慫恿診所內的美容諮詢師陸姓女子動自體脂肪豐胸手術,作為門面宣傳,不料卻於手術中因麻藥過量,致陸女死亡。最高法院認為,因審理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自為改判池2年9月、診所負責人林玉清2年5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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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死者陸女於2013年6月13日至尚未開幕的「微笑國際診所」(北市敦化南路)應徵,上班幾天後就被所方慫恿做抽脂豐胸手術。同年月23日下午5時許,林醫師替陸女動手術,但卻讓池男替陸女左胸施打麻藥。陸女因不堪負荷產生癲癇症狀,林、池等人未能替陸女做適當處置,造成她缺氧性腦病變,送醫時已無呼吸心跳,急救1個半月仍休克死亡。

檢方指控,林玉清領有醫師合格證書,池國樑不具合法醫師資格,卻共同違反《醫師法》規定讓池國樑執行醫療業務致陸女死亡。

一、二審依違反《醫師法》判池2年2月、林2年,更一審因2人否認犯行、飾詞卸責,因此加重改判林玉清2年6月、池國樑2年10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考量,案件已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自為判決池2年9月、林2年5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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