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日前爆料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與其女兒持有位在汐止的2塊畸零地「菜園」,變成停放數十台車輛的停車場,因違反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及30天改善期限期滿未改善,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會同農業局、交通局前往稽查,因現場仍沒有具體改善作為,再裁罰承租土地行為人6萬罰鍰,如30天改善期未改善,將累進裁處,每次加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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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表示,登記於黃國昌及女兒名下2筆位於汐止水源段畸零地位於保護區,現場發現疑似設置停車場,經發函勸導違規行為人及土地所有權人限期1個月內改善後,上月31日交通局開罰承租人3000元,並由城鄉局列管;後續再前往稽查,現場可見鐵皮建物、硬鋪面及陸上劃設的停車格,明顯未有改善,故予以裁罰,後續也將持續處分到改善為止,建物並可移請拆除大隊強制拆除。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指出,因該處屬都市計畫保護區,改善方式可比照五股夏綠地模式,維持原始地形地貌及種植植生,現場看得到的鋪面、建築物都要拆除改善;至於如要申請停車場使用,則須向交通局申請審查許可,才能再利用,審查許可前屬違規狀態,仍可裁罰。

至於黃國昌汐止住家佔用國有地違建部分,經查近日黃國昌已請工人進行拆除住家違建部分,連帶影響附近8戶同樣違建情形的住宅,也將陸續動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