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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指出,司法院應該針對包含「司法信賴度偏低,彰顯司法院的改革不力」、「司法院長配合選舉召開記者會」、「商業法院案件數量不足,法官人力調度成謎,許宗力院長應受彈劾」、「行政訴訟的修法,進一步限制人民上訴權」、「國民法官制度,量刑超重失控」5項問題進行檢討。
鄭文龍說,根據上週由司法院聯合各部會召開的「司法改革重點成效記者會」中,立委曾銘宗引用中正大學的調查,僅有3成2左右的民眾對法官持有正面評價,而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也於今年年初針對司法改革進行民調,結果也是僅有3成左右的民眾滿意司法改革。
「現在要集中到台北、台中、高雄開庭,這不是倒退嚕是什麼」,鄭文龍再指,原來所有縣市地方法院,都可以進行簡易行政訴訟官司,不過,由於行政訴訟法修法,司法院開始裁撤地方法院的行政法庭,限制人民的上訴權,不只如此,國民法官判太重、刑法失能,顯見國民法官法已失控。
吳景欽表示,當初政府聲稱,要藉由國民法官要帶動司法改革,不過直到現在,刑事訴訟法架構也沒有變,不只國民法官適用標準不一,國民法官選任還不公開,不公開就無從檢視國民法官是否公正客觀,再者,國民法官還強制要在三天審理結束,他呼籲,應該徹底重新檢討此一制度的構想與配套措施。
詹晉鑒提出兩方面檢討,他指出,商業法院案件不足,第一,司法院做出的調查狀況民眾認知太遠,第二,資源不夠預算不足,擔心預算暴增,才會用高門檻限制人民訴訟權,他認為,今天要設置商業法院,司法本身調查應該清楚,對於司法院資院也應該給足,「台灣目前癱瘓司法人員多數資源,明明就是詐欺案」,應擴大收案的標準跟來源,讓商業法院能正常運作,也讓司法人力資源得以充分被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