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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體制,總統是「有權無責」,行政院長則是「有責無權」,這是荒謬的現狀,因此必須要改革。
正如同他熟悉的「公司治理」或「企業經營」,一個公司的組織,要有完善的「分權化架構」,才能讓公司的經營步入正軌;民意選出來的總統,必須向民意機構做國情報告,接受民意的監督,這樣才能真正的體現民意。
郭台銘接著表示,他主張改革現行的「雙首長制」,讓總統的「權、責」相符,享有權力的人,就必須承擔責任。再來,也呼籲推動修法,將現行的正副總統選舉,改為「兩輪投票」的絕對多數制。如此,有理想抱負的人,都可以參與第一輪的選舉,表達各自的理念。然後,第一輪前兩名,再進到第二輪的選舉,最後選出最符合民意的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