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電魚被捕!4中國人遭判刑、快艇被拍賣 34.4萬挹注國庫

▲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以34萬4千元拍定中國籍越界快艇(圖/士林分署提供)
▲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以34萬4千元拍定中國籍越界快艇(圖/士林分署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為徹底斷絕中國籍漁船越界電魚、抽砂船越界盜砂等違法行為,繼3月7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順利以688萬元拍定中國籍「展盛98號」越界抽砂船後,上月再度以34萬4千元成功變賣一艘違法越界電魚的快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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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分署指出,受僱中國籍船東、自稱「三哥」的劉男等4人,去年4月21日在未經許可下,駕駛快艇駛入東引禁止限制水域內,在連江縣東引鄉老鼠沙0.1浬處,使用電魚槍捕魚,經馬祖當地居民發覺,通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海巡隊,經第十海巡隊前往該海域巡查,當場查獲正利用防鯊器採捕水產的劉男等4人,除將人立即逮補外,同時扣得該艘快艇。

案經第十海巡隊移送連江地檢署偵查起訴,連江地院日前判決劉男等4人6至7月不等徒刑,犯罪工具快艇也宣告沒收。

士林分署表示,在接受檢方囑託變賣快艇後,消息在馬祖地方傳開,吸引南竿鄉當地村長前來應買,並於今年10月24日,以34萬4000元順利賣出,為國庫挹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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