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我們結婚吧!請將提款卡和密碼給我 警:攏是假!

▲楊姓老翁在聊天軟體認識一名年輕女子,謊稱要存放兩人結婚基金,老翁信以為真竟到超商要寄送金融卡與密碼,所幸超商店員機警報案。(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楊姓老翁在聊天軟體認識一名年輕女子,謊稱要存放兩人結婚基金,老翁信以為真竟到超商要寄送金融卡與密碼,所幸超商店員機警報案。(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詐騙集團又有新劇本,高雄市甲仙區1名73歲楊姓老翁,在聊天軟體認識一名年輕女子,2人相談甚歡,對方謊稱要與楊翁喜結連理共渡餘生,需要他幫忙提供金融帳戶存放結婚基金,要求老翁將提款卡寄出並告知密碼,老翁隨即到超商要寄送金融卡與密碼,所幸超商店員機警報案,經過員警告知這是複合型的網路詐騙手法,楊翁頓時涼了半截,直呼自己真是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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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山警分局甲仙分駐所於28日16時許,接獲轄內某超商店員報案,稱有老先生要寄金融卡疑似遭詐騙,警方隨即到場瞭解,原來楊姓老翁日前在網路認識一名單身女網友,2人相談甚歡,並以「親愛的」等親密暱稱引誘,女網友承諾要跟楊翁共渡餘生,老翁因此墜入情網。

女網友謊稱要存放新臺幣120萬元的結婚基金在楊翁帳戶內,叫楊翁把提款卡寄給她並告知密碼,楊翁不疑有他到超商欲寄出物品,還好機靈店員察覺有異立刻通報警方到場。

警方到場聽完案發經過,果斷告知楊翁,這是複合型的網路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先透過假交友模式讓被害人上鉤,經過一段時間取得被害人信任後,再以畫大餅方式,要求被害人把提款卡寄出並告知密碼,被害人如果照做後即會變成人頭帳戶。經過員警苦口婆心勸說,楊翁頓時內心涼了半截,才醒悟驚覺受騙,非常感謝警方及超商店員,也直呼自己真的是遇人不淑。

旗山分局警方強調,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規定,就算沒收受對價,只要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5年內犯2次,也都會被認定涉嫌洗錢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提醒不論用任何話術包裝,「交出金融卡」及「告知密碼」就是詐騙關鍵字,是詐騙集團獲取「人頭帳戶」的必要條件,為要騙取你的帳戶做為詐騙取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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