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趙少康堅持不辭媒體董事身分 基進:讓民主蒙羞

▲趙少康(左),為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但仍有中廣董事長的身分。(圖 /記者吳嘉億攝,2023.11.29)
▲趙少康(左),為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但仍有中廣董事長的身分。(圖 /記者吳嘉億攝,2023.11.29)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公視董事、民眾黨不分區參選人徐瑞希,與中廣董事長、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趙少康堅決不願請辭媒體職務,衍伸「黨政軍介入媒體」爭議。台灣基進表示,民主社會本未拒絕任何政黨成員參與公共事務,然作為政黨參選人,有責任協助該黨輔選,因而直接與間接影響所屬媒體公信力。徐瑞希與趙少康身為資深媒體人,應知政治與媒體分際,辭去各自董事(長)身分,莫開啟惡例,讓民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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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瑞希今(30)日一紙聲明,援引《廣電法》第5條之1黨規定,堅稱自己「僅是民眾黨34位被提名人之一,並非已當選、就任之『選任公職』人員,因此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同時,也以《公視法》並未禁止公視董事具黨員身份作為辯解,「既非民眾黨黨務人員,亦從未投入任何助選及黨務活動」。

此外,趙少康日前亦以「請假已經超越法律,法律沒有規定要請假,法律規定是擔任黨職或公職,不可以當董事長,我現在是候選人,沒有規定候選人怎麼樣」。兩人都不約而同表達「未違反法律規定」不願放棄媒體董事職務。

對此,台灣基進指出,徐瑞希不斷強調自己「既非黨務人員,亦從未投入任何助選及黨務活動」,然而試問,身為政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未來兩個月內,一旦民眾黨要求徐瑞希以參選人身分「出席政黨造勢活動進行輔選」,徐瑞希是否將自陷不義?一旦必須要在民眾黨候選人的造勢場合「高喊凍蒜」,是否陷公視董事會違反《公視法》於不義?

台灣基進強調,身為政黨不分區參選人,即有義務為該黨輔選,徐瑞希不應對此裝聾作啞,佯裝不知。未來兩個月,勢必會接受民眾黨要求進行「任何助選及黨務活動」,屆時,徐瑞希將違反黨政軍相關法規,開啟惡例。

台灣基進也批評,趙少康身為廣電媒體主管,即使請假,也對該廣電媒體擁有實質決策權與影響力。私營媒體董事長身分,不會因為請假,而失去對該媒體的經營管理與決策方針指導權。趙少康同時兼營媒體董事長一職,難保不會直接或間接導致該媒體對於趙少康所屬陣營的報導採取偏頗立場。

台灣基進強調,若徐自許新聞記者出身,曾參與台灣民主化發展的過程,深刻了解媒體第四權重要性,亦曾捍衛記者獨立性,就應知道政黨政治與公共媒體應相互獨立的重要性;再者,趙少康作為中廣董事長,對媒體公司的營運決策權力,不會因一紙請假單而消失。基進呼籲,徐瑞希與趙少康應即刻向各自該集團辭去董事會成員身分,莫讓民主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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