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賽事黃牛!立院初審通過用程式搶票關3年、免費票轉售罰1萬8

▲為杜絕運動賽事黃牛亂象,立法院今(6)日初審通過運產條例,使用程式搶票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免費票轉售最高罰1萬8千元。(圖/記者李琦瑋攝,2023.12.06)
▲為杜絕運動賽事黃牛亂象,立法院今(6)日初審通過運產條例,使用程式搶票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免費票轉售最高罰1萬8千元。(圖/記者李琦瑋攝,2023.12.06)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亞洲棒球錦標賽開幕戰12月3日在台北大巨蛋開打,首場中韓大戰共1.7萬張門票迅速秒殺,卻傳出多起黃牛票案件,連日前測試賽免費票都秒殺,網售黃牛票最高5000元。為杜絕賽事黃牛,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6)日審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草案,涉嫌販售黃牛票,將重罰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免費票券轉售每張將處1萬8000元以下罰鍰;另外,若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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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運產條例》第24條之1,除承襲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的修法精神,還擴及免費索票進場的懲處方式。

據草案內容,未來將公開販售的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將該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票券(公關票)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無票面金額票券區域對照所應販售票面金額的10倍至50倍罰鍰。

部分運動賽事採免費或部分免費入場,仍有黃牛票亂象,立委提議修法開罰,未來將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每張票券最多1萬8000元以下罰鍰;文化部也表示,當初修法時,未處理到這一塊,確實有不足處。

教育部體育署長鄭世忠說,各縣市運動場館公益時段都有附帶要求,須不賣票才能使用公益時段,許多運動賽事的主辦單位希望能使用公益時段,以比較低的價位租借場地,衡量之下,很多運動賽事都選擇不賣票,用免費售票方式,成本才能符合收益,這是在運動賽事上會有的特別情況;HBL高中籃球聯賽開放民眾免費索票,採實名制,未來也會鼓勵業者推動實名制因應。

另外,今天通過的草案也包含利用程式搶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草案中也明定會保護檢舉人個資。

為了保障合理轉售票券的權益,今天的草案還通過一項附帶決議,明定轉售者支付合理手續費或郵寄費等費用的情況,不在該修正草案的約束範圍之內,對比《文創法》規定較寬鬆。《文創法》明定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任何管道購得、轉售票券所支付之手續費、郵寄費等費用,均應納入販售金額計算,違者將處以10至50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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