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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辦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已將113年度(含以前)總預算(案)及各特別預算債務舉借數分配數計入債務未償餘額,受公共債務法存量債限管控,至114年度及115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預算分配數僅1595億元,非所稱蔡政府任期屆滿後還要舉債6790億元。
財政部強調,近年編列的各項特別預算,均有其必要性,且公共建設得以政府投資方式帶動國內經濟成長,進而增裕政府稅收,提升財政量能,形成良性循環,爰前瞻建設以舉債籌措財源,其建設資產亦將留供後代承接,造福後代子孫,符合代際負擔公平。
至於近年歲入執行優於預期,財政部也重申,優先減少舉借、還債或累積至歲計賸餘。105年度至112年度已還債7960億元(內含增加還本),其中107年度至112年度因稅課收入執行優於預期,原編列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6556億元,均未舉借。並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增加還本規定,分別於其中4個年度增加債務還本1090億元,而該年度歲入歲出賸餘扣除債務還本後的收支賸餘,均累計至歲計賸餘,供未來年度作為融資財源,以相對減少債務之舉借。
財政部表示,未來財政部將賡續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依公共債務法規定,於年度預算視歲入狀況及稅課收入執行情形,適時審酌增加還本數,減輕債務負擔。
財政部還提到,近年來財政部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妥適運用財政政策維繫經濟穩定成長,並利用經濟成長帶動稅收增長適時增加還債,105年度蔡總統上任時長期債務實際數5.4兆,截至112年11月30日長期債務實際數為5.8兆元,僅略增加4200億元,105年底債務比率決算數由33.0%下降至112年11月30日債務比率實際數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