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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誤解汽機車在路段紅線違規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會被記點一事,交通部說明,依規定不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紅線違規停車會處罰鍰,依法得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但並不會記點。
交通部表示,因上下客貨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而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無法勸導處理時,已經於今年11月24日完成修正裁罰細則,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罰款。
另外,併排或消防栓5公尺違規臨時停車,依規定是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但若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果違規臨時停車確實有妨礙人車通行,不符合勸導處理規定時,會處罰鍰,也會記點。
交通部同時呼籲,不論是駕駛人或行人,在道路都應遵守各項交通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與秩序,交通部也已請各地方政府應儘速妥善規劃臨時停車空間。
根據公路局統計,今年6月30日至12月7日,需記點的違規項目中,違規次數最多的是超速(記1點),共101萬2158件;其次依序是違規臨時停車(記1點)90萬5560件、未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記1點)67萬6443件、闖紅燈(記3點)45萬8619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例如跨越雙黃線,記1點)45萬6984件;總計有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點,944人達12點被通知吊扣駕照。而在記點規定修正前,每年大約3.2萬人因記點遭吊扣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