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嘟嘟車1/入手前先三思!無法領牌上路 恐淪「花錢買寂寞」

▲在高雄有業者引進電動嘟嘟車後,在短影音平台TikTok上強力播送引起討論話題。(圖/翻攝TikTok)
▲在高雄有業者引進電動嘟嘟車後,在短影音平台TikTok上強力播送引起討論話題。(圖/翻攝TikTok)

記者陳詩雨/專題報導

「載小孩的電動車來啦,下雨不用再風吹雨淋,夏天也不用曬太陽⋯⋯」三輪電動嘟嘟車廣告近期在短影音平台TikTok上強力播送,主打全罩式車身,小小一台卻能容納三個人,且無需駕照,讓不少人看了直呼超心動!但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委看了影片後卻直言,台灣目前還未核准電動嘟嘟車領牌上路,行駛於道路上將被沒入並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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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引進的全罩式電動嘟嘟車,車輛外觀雖然猶如汽車,但車身尺寸小巧,且駕駛座並非使用方向盤,而是近似於機車或自行車的「龍頭」操桿,再加上不需駕照,在TikTok上詢問度頗高,甚至有公司行號老闆留言「想買給廠內移工」。

但影片瘋傳後也被不少網友質疑車子可以上路嗎?對此,業者毫不避諱回應「電動嘟嘟車沒有路權」,宣稱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在中南部、花東地區都不會被警察刁難,還表示已經詢問過所在的高雄市交通大隊相關規定,全台僅有雙北市不建議入手;停車問題也有教戰守則「停白線,不停停車格」。

不過記者進一步詢問高雄市交通局、監理單位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局與交通部,均得到一致性的回覆「在道路上行駛就是違法」

▲電動嘟嘟車目前在台無路權,上路將被開罰並沒入,但業者引進後向民眾宣稱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被警察刁難。(圖/翻攝TikTok)
▲電動嘟嘟車目前在台無路權,上路將被開罰並沒入,但業者引進後向民眾宣稱只要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被警察刁難。(圖/翻攝TikTok)
宣稱不違規就不會被刁難 業者改裝電動嘟嘟車變「餐車」

除了全罩式車款,業者還能客製化將車身改裝成餐車,一名在台中擺攤的老闆就向《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表示,電動嘟嘟餐車雖然比電動三輪腳踏車貴上2倍,但載貨量更多、吸睛度更夠,對比四輪小發財車一台動輒40、50萬起,價格也相對平易近人,因此就算知道沒有路權,還是選擇購入「賭看看」。

「有遇過警察攔車,但警察只說會回去再查查規定,就讓我們把車騎走了。」一位用電動嘟嘟餐車擺攤賣雞蛋糕的老闆也向記者經驗分享,在買車前,業者有告知電動嘟嘟車處於「灰色地帶」,所以會盡可能選擇人流較少的道路騎乘,「但如果未來嘟嘟車可以掛牌,還是對自身和用路人比較有保障。」

▲電動嘟嘟車改裝成餐車後造型相當吸睛,讓不少創業者就算知道沒有路權,也甘願冒著被開罰的風險,買來擺攤做生意。(圖/記者陳詩雨攝)
▲電動嘟嘟車改裝成餐車後造型相當吸睛,讓不少創業者就算知道沒有路權,也甘願冒著被開罰的風險,買來擺攤做生意。(圖/記者陳詩雨攝)
電動嘟嘟車沒有路權 交通部:要先釐清它是機車還是汽車

電動嘟嘟車有市場需求,更早在中南部趴趴走,但為何沒有路權?對此,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委趙晉緯回應,主要是目前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僅針對四輪汽車與二輪或三輪的機車做相關規範,而三輪的電動嘟嘟車因屬於新型態的車種與車型,在釐清車輛屬於機車或汽車前,都無法依法掛牌。

為此,現階段民眾若購買電動嘟嘟車,僅能用於私人土地(如自家農場、私人渡假村),或是定點擺攤、不騎乘,否則一旦行駛在道路上,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被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且扣車沒入。交通部公路局也回應,就算業者聲稱持續有與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交涉,但在相關規定出爐前,中心都不會受理,也不會衍生出能否向監理站申請牌照等問題,「因為就是不能」。

面對主管機關回應,一家電動嘟嘟車業者忍不住私下抱怨交通部是刻意冷處理,「我們已經問了2年了」。對此,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臉書粉專「企鵝交通手札」創立人吳祥瑀也認為,台灣在面對新型態運具出現時態度都過於保守,「應該是要去思考相關配套,而不是都不做,只會禁止」。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認為,台灣對於新型態運具過於保守,應該朝開放思考相關配套。(圖/記者陳詩雨攝)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認為,台灣對於新型態運具過於保守,應該朝開放思考相關配套。(圖/記者陳詩雨攝)
吳祥瑀進一步以日本早有電動嘟嘟車規範為例,質疑若國外能開放,台灣為何不行?「就像20年前我們不會預測到現在會有Gogoro出現一樣」,呼籲政府機關應該以更開放的心態接納新型態運具。在無動力或機械安全疑慮的前提下,朝開放努力,「不是要你貿然開放,但要去思考如何開放」。

無論電動嘟嘟車是否適宜在台灣行駛,安全性、騎乘適應性也有待評估,但運具型態不斷推陳出新,未來爭議話題只會多不會少,主管機關與法規或許都該保有彈性,以因應時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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