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府拆除組長包庇違建戶、養生館 判關7年6月定讞

▲最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前基市府都發處前拆除組長張來賢有期徒刑7年6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最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前基市府都發處前拆除組長張來賢有期徒刑7年6月定讞(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基市府都發處前拆除組長張來賢被控包庇違建戶以及養生館業者,最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罪,將張來賢判處7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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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來賢1991年起任職基隆市政府,2011年起擔任拆除組組長,並於案發後2021年3月12日申請退休獲核准。

檢方指控,張男明知一家養生館違規營業,被基隆市政府兩度裁罰,且養生館在未申請營業場地使用執照變更登記前,如有繼續營業遭稽查必定再遭罰,張卻在得知聯合稽查小組將前往查緝前洩密,讓業者先行店休,免於挨罰24萬元,事後接受業者招待飲酒、餐飲等;另於2019、2020年間包庇2戶違建戶,圖利屋主保有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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