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遊客在酒店泳池溺斃!大馬法院判決出爐 五星級酒店需賠償

▲ 中國遊客在馬來西亞一間五星級酒店泳池溺斃,近期判決結果終於出爐。(示意圖/Pixabay)
▲ 中國遊客在馬來西亞一間五星級酒店泳池溺斃,近期判決結果終於出爐。(示意圖/Pixabay)

國際中心賴正琳/綜合報導

一名22歲的女性中國遊客在馬來西亞一間五星級酒店泳池溺斃,家屬認為是酒店的過失,訴訟長達七年,近期馬來西亞法院三審判決結果終於出爐,法院裁定酒店没有盡應有的義務責任,必須賠償死者家屬35萬令吉(約等同於新台幣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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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網》報導,馬國上訴庭三審法院19日做出這項牽涉大馬民事法、證據法等多項領域的判決。上訴庭認為,該五星級酒店存在疏忽過失,因為酒店泳池最深處達3公尺,卻未配備救生員,監控攝像機也無人監控。

儘管有英文免責告示牌,但酒店無法證明中國遊客能理解英文,也無法證明在入住時間向旅客告知有關免責條款。因此,作為收取費用的五星級酒店,應盡相應義務。

據悉,死者是一名正值花樣年華的22歲中國籍女性教師,前往馬來西亞渡假時,不慎於酒店泳池溺斃。死者家屬的代表律師羅章武表示,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過去的判決認為酒店有免責聲明,就如停車場的免責告示牌一樣,因此無需承擔責任,不過,大馬上訴庭19日的結果,推翻了之前的判決。

他說,在中國所有公共游泳池都有救生員,而據他的觀察,馬來西亞一般的公共游泳池都沒有救生員,未來應加強改善,以免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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