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屋補助遭冒領 國土署:必追究冒領人刑責

▲營建署提醒,在校外租屋的18歲以上學生,就算爸媽有自有宅,還是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示意圖/記者葉政勳攝)
▲營建署提醒,在校外租屋的18歲以上學生,就算爸媽有自有宅,還是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示意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領1年補助了!房東用她名字簽約 一查傻眼:電話、帳號都不符」。國土管理署今(24)日表示,個案疑似違法冒用他人資料,偽造不實的租賃契約,詐領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一定追究相關人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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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審查人員與這位疑似被房東利用個人資料的民眾聯繫查證後,其也表明將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已採取停止租金補貼撥款的因應措施,並循管道移送政風單位及法務部廉政署依法究辦,後續若查證屬實也將追繳溢領補貼款項。

國土署嚴正呼籲,請少數有心人士勿以身試法,強調不容少數人使用卑劣手段,辜負政府照顧租屋族群的美意。若民眾如無租賃事實,千萬別做冒名詐領之犯法行為,讓自己後悔的事。

國土署提醒,租屋族只要符合申請條件且有租賃房屋之事實,皆可隨時提出申請,不再有一定期限內申請的限制,尤其是18 歲剛成年的年輕租屋族,千萬要隨時留意自己的證件是否有遭他人冒用或詐騙,也不要輕易信任可以多領租金補貼金額的詐騙話術。若有任何租金補貼問題,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6點,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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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