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 驚見有人提議要求FB、YouTube撤出香港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於上月28日結束,諮詢結果今(6)日出爐,有公眾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引發外界關注。(圖/翻攝自Pixabay)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於上月28日結束,諮詢結果今(6)日出爐,有公眾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引發外界關注。(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倪浩軒/綜合報導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期於上月28日結束,諮詢結果今(6)日出爐,有公眾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引發外界關注。對此,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立法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絕對沒有禁制社交媒體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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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在北京出席兩會開幕時提到,將會盡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早一天完成立法,早一天維護國家安全」。香港立法會今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相關事宜,而港府提交的諮詢結果文件中,列出有公眾「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掀起討論。

根據港府報告,除了將臉書,YT趕出香港,還有公眾提議「Telegram、Signal及部分加密通訊軟件成爲犯罪分子罪惡溫床,具有統領行動,發布煽動消息等性質,23條應禁止相關通訊軟件在香港使用」。

相關建議讓外界擔心是否港府將對社群媒體出手進行管制,對此,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可以斬釘截鐵地講,絕對沒有任何意圖禁制社交媒體」。林定國稱社交媒體只是工具,法律不會阻止工具的存在,針對的是利用、濫用、誤用工具去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人」。

林定國表示,香港有資訊、言論自由,並質疑散播「禁制社交媒體」這種危言聳聽的訊息,是有心人士「唯恐天下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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