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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每當台灣發生重大事件時,總會發生許多案外案,逐漸讓討論失焦。就如先前陳姓社工遭警方移送時,上銬畫面震驚基層社工界,引發強烈反彈,隨後警方才緊急道歉、做出懲處。而身處風暴核心的兒福聯盟,也因前董事王育敏、台中購屋等議題,屢屢牽扯出與該案本身不相干的討論。
非營利組織接受社會善心捐款,其款項經費如何使用、外界又如何監督,當然是重要議題,只是在一味獵巫的氛圍之下,兒福聯盟一舉一動都被放大檢視,虐童案發生於台北市,外界卻轉移目標,抨擊其在台中市「無貸款」購屋,此舉對於檢討制度缺失並沒有幫助。
兒盟近期在台中購屋,也連帶被掀出過去曾砸下重金3.7億元買下台北內湖辦公室,引起熱議。非營利組織能否購入不動產、買下屬於自己的房子?對此,外界意見不一,眾人大多有著迷思,認為非營利組織只能過克勤克儉的日子,工作人員只能領著微薄薪水,待在便宜狹窄的租屋處辦公等等⋯⋯但是這些種種,都只是外界所投射的想像罷了。
以長久經營為目標的非營利組織,其辦公處所若是長期租賃,所繳納出去的租金,多年累積下來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支出。試問,如果其能擁有自己建物,省下租金費用,也不需承受租金調漲的壓力,何嘗不是一個永續經營的方向?
其次,外界質疑兒福聯盟「無貸款」買下台中市幼兒園,然而,不向銀行貸款的好處,就是不需支付龐大利息。省下了利息錢,也是珍惜社會善款的方式。
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大多來自於社會善款,自然需要接受各界監督,該去關注的是,錢有沒有花在該花的地方。對於在台中市買入的幼兒園,兒福聯盟已說明,是因為員工人數持續增加,原據點的辦公大樓已不敷使用;且其在中部要拓展育兒類服務,需要低樓層、具托兒設備的場域,經過2年尋覓,才找到符合的物件。原本是檢討北部的虐童案,卻扯到台中的房地產問題,未免是張飛打岳飛。
就事論事,針對北市虐童案的事件,應該去找出制度上的疏漏,確實補強。畢竟一條無辜的小生命已經喚不回,現在要做的,是防止未來再有類似的憾事發生。少一點東拉西扯的獵巫,多一些對症下藥的討論,才是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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