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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公司也立即於上午10時30分,由花蓮港務分公司王派峰總經理再次召集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港務警察總隊、港務消防大隊花蓮港、進行緊急應變及復原會議。會中除再次確認港區損害情形外,請各單位配合7項作為:
1.請各單位落實巡查,如發現後續災情請立即通報監控中心彙整,巡港期間請巡檢人員特別注意人身安全。
2.經工程處確認港內橋樑無立即危險,5艘在港船舶在安全無虞前提下盡速完成裝卸作業並運離港區。
3.通知花蓮縣報道安會報替代道路暫停開放供借道車輛通行。
4.配合交通部航港局於4月4日起執行海運疏運任務。
5.4月6、7日東堤釣魚活動暫停辦理。
6.在港船舶出港後立即進行碼頭全面安全檢測,並於碼頭安全無虞下,規畫適當車輛行車動線,並依貨種指泊適當碼頭,以維持港區正常營運。
7.各碼頭損壞情形,應依使用需求及修復難易度排定碼頭修復順序,修復金額盡快估算並尋求經費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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