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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補助人數每年以各委員及黨團得聘用公費助理法定員額上限的一半為上限,同1年度也只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領舉,改聘到其他立委或黨團,也不能重複領取。
至於適用的醫院,只要是經衛福部評鑑合格的醫院或教學醫院、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認證的診所,或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的醫療機構都可。健檢費用由公費助理先行支付,再由立法院於補助額度內予以補助,超出額度部分,由公費助理自行負擔。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