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超過規定期限後才申請車禍鑑定,故不被受理,影響自己的權益,究竟要在哪個時間點內提出鑑定才算有效?Podcast《律師電臺》節目主持人蔣子謙律師表示,民眾若對初判結果有疑慮,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向相關單位申請,逾期則不受理。若超過期限,就必須要用民事訴訟請法院進行鑑定。
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許多人會申請車禍鑑定,而其是一種透過專業鑑定程序,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肇事責任比例之客觀、公正的鑑定結果,並作為日後民事賠償或刑事訴訟的重要參考關鍵。
蔣子謙也舉例說明,有位民眾在路上和一位阿伯發生擦撞,阿伯隨後對該民眾提起了過失傷害的告訴。然而,該民眾對初判表上的肇事責任分配感到不解,認為自己並無過失,因此尋求他的協助。
蔣子謙也進一步表示,若阿伯未提起訴訟,該民眾必須在6個月內,向各縣市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如果阿伯已提起告訴,這時應趕快撰寫狀子,向地檢署聲請囑託鑑定,並請地檢署發函。
但如果超過6個月申請期限該怎麼辦?即使超過申請期限,當事人仍有救濟管道。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任無法達成共識,當事人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方法,於訴訟程序中聲請法院囑託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不受時間限制,進而爭取應有的賠償與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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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子謙也舉例說明,有位民眾在路上和一位阿伯發生擦撞,阿伯隨後對該民眾提起了過失傷害的告訴。然而,該民眾對初判表上的肇事責任分配感到不解,認為自己並無過失,因此尋求他的協助。
蔣子謙也進一步表示,若阿伯未提起訴訟,該民眾必須在6個月內,向各縣市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如果阿伯已提起告訴,這時應趕快撰寫狀子,向地檢署聲請囑託鑑定,並請地檢署發函。
但如果超過6個月申請期限該怎麼辦?即使超過申請期限,當事人仍有救濟管道。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任無法達成共識,當事人可透過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方法,於訴訟程序中聲請法院囑託鑑定,以釐清肇事責任,不受時間限制,進而爭取應有的賠償與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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