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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理署提醒業者,廢棄物清理等環境保護支出為產業發展之必要成本,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清理,不是「藏起來就沒事」,更不應成為建築地基的一部分,切勿心存僥倖,將廢棄物非法委託或非法自行掩埋處置,如造成二次污染,恐需負擔更高昂之環境復原費用,並面臨最高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切勿心存僥倖。環管署將持續與檢警機關及地方政府合作,打擊環保犯罪,以維護良好之生活環境。

記者林莞茜/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