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環境部公告修正汽油車排氣檢驗規定,南投縣環保局邀集縣內汽油車代檢業者辦理說明會,闡明法規修正要點及汽油車排氣檢測代檢實務流程,協助代檢業者順利因應排氣檢驗換證過渡期,確保檢測品質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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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近期公告修正「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汽油車輛排氣檢測標準與設備將更加嚴謹,代檢站的設置也必須符合更高的環保要求,包括提升檢測儀器精度與現場環境規劃等。

南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表示,汽油車排氣雖不像柴油車黑煙明顯,但若保養不當,排出的污染物如: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仍會對人體與環境造成長期危害。特別在夏季高溫時,汽油車所排放污染物經陽光照射的光化學反應,易生成臭氧與二次污染物,加劇空氣污染問題。

李易書局長表示,在此之前,原是將排氣檢驗併入每次車輛定檢中一起檢驗,新修訂環保法規實施後,車齡滿8年以上汽油車,每2年須進行汽油汽車排氣檢驗1次,若有檢驗不合格紀錄,應連續2年進行排氣檢驗,經連續2年合格後,始可恢復2年檢驗1次的便利,電腦系統會自動判定該汽油車輛需不需要檢驗排氣,汽油車車主無需費心或擔心額外繳費。

環保局強調,不論是汽油車或柴油車,車主只需依行照上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至民間代檢廠或監理所站辦理檢驗即可。空氣污染防制需全民參與,愛車定期檢驗,引擎定期保養,少開車多搭乘大眾運輸,每一位民眾的日常小行動,都是守護呼吸健康的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