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交屋前後悔了怎麼辦?有網友詢問,自己住在台中,在去年6月簽約一間預售屋,是他名下的第二間房,不過最近自願離職,打算離開台中,這間預售屋脫手成了問題,不知道是否只能認賠付解約金,或是等到成屋再轉賣,還是可以跟建商協商更好的解決辦法,引起眾人討論。《NOWNEWS》也實際詢問專業代書
原PO昨(4)日在PTT發文表示,他目前住在台中自己購買的首購房屋中,去年6月簽約一間預售屋,總價約3000萬元,近期自願離職,有打算離開台中,這間預售屋不知道要怎麼辦?在考慮要等交屋後才賣,或是付違約金解約,還是跟建商協調處理。
發文一出,引起眾人討論,「建設公司幹嘛跟你協調?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嗎?」「依合約走就是繳的全吃,上限15%」、「可以找仲介先賣私約,可是依照現在市況根本賣不掉的」、「3000萬,台中應該不好脫手」。

▲現在房市冷淡,眾人認為,原PO總價3000萬的房子,在台中不太好脫手。(示意圖/永慶房屋提供) 代書出招 可成屋再出售、跟建商談違約金
《NOWNEWS》實際詢問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代書廖國甫,原PO這個情況要如何處理,廖國甫表示,因為原PO購買該建案時,《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禁止換約已經上路,所以他可以選擇成屋後再出售,不過出售後還有房地合一稅等支出。
廖國甫也指出,原PO也能跟建商解約,違約金的部分則可以跟建商討論,有機會談到比較低的違約金;另外,原PO也可以考慮找二等親屬來接手,因為二等親是在規範內可以移轉。
不過如果有以下6項例外,預售屋也可以轉約,包括:
1、因非自願性離職,超過6個月未就業。
2、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3、本人或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
4、本人或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5、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6、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或讓與。
但內政部也提醒,重大事故要經縣市政府許可,且每兩年以換約一戶為限,不過廖國甫透露,要達到例外條件比較困難。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發文一出,引起眾人討論,「建設公司幹嘛跟你協調?對他們有什麼好處嗎?」「依合約走就是繳的全吃,上限15%」、「可以找仲介先賣私約,可是依照現在市況根本賣不掉的」、「3000萬,台中應該不好脫手」。

《NOWNEWS》實際詢問御國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代書廖國甫,原PO這個情況要如何處理,廖國甫表示,因為原PO購買該建案時,《平均地權條例》預售屋禁止換約已經上路,所以他可以選擇成屋後再出售,不過出售後還有房地合一稅等支出。
廖國甫也指出,原PO也能跟建商解約,違約金的部分則可以跟建商討論,有機會談到比較低的違約金;另外,原PO也可以考慮找二等親屬來接手,因為二等親是在規範內可以移轉。
不過如果有以下6項例外,預售屋也可以轉約,包括:
1、因非自願性離職,超過6個月未就業。
2、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
3、本人或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須另行租屋。
4、本人或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
5、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
6、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或讓與。
但內政部也提醒,重大事故要經縣市政府許可,且每兩年以換約一戶為限,不過廖國甫透露,要達到例外條件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