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街英文補教名師林錦狀告昔日學生、暢銷書作家林尚德將2001年上課筆記用來出版《運用雙腦圖,72小時超人英文文法》,侵害她的著作財產權,一審雖認定林錦並非「犯罪被害人」而不受理檢方起訴,但鑑定單位也認證林尚德有改作老師講課內容的行為;林錦如何舉證書本內容來自她20多年前的授課?原來林錦2001年懷了女兒,她帶著身孕繼續教課,補習班在小孩出生後,送來40幾捲課堂錄影帶作為「滿月禮」,林錦收著一直沒丟,直到她發現畢生心血結晶遭學生整碗捧去,為了打官司意外發現,原來證據早就在她家「躺」了超過20年,而且錄影帶還有拍到林尚德入鏡、師生之間的互動,並錄下林錦稱呼林尚德的外號「受格阿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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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得知一審並未判林尚德有罪之後,透露法官似乎不太清楚當年補教界的時空背景,南陽街補習班求老師上課都來不及了,不會跟老師簽約,她同一套教材會用於不同補習班教學,如今法院卻認為她不是受害者、大碩補習班才是受害者

林錦覺得,本案會揭露是冥冥中自有定數,2001年她懷孕生小孩,課堂錄影有紀錄她從瘦到胖的身形變化過程,後來大碩補習班送來的「滿月禮」就是40幾捲VHS上課錄影帶,多年來一直放在她家櫃子上;有一天林尚德主動聯絡林錦的助理表明想拜訪老師,林錦才記起來,林尚德不只在她補習班上過課,她還為林尚德取了一個綽號「受格阿弟」。

林錦回憶,2020年7月林尚德帶了兩本書放桌上,她拿其中一本翻閱,有寫到字根字首,她覺得這是公共財,只是她當年歸納綜合整理而已,並未發現林尚德可能有抄襲,但後來林錦的女兒剛好從國外回台灣,隨手一翻就跟林錦說:「媽媽,這怎麼跟你寫的一模一樣?」林錦本來以為美國留學的小孩講話太直接,並不以為意。

直到當年8月8日父親節,林錦等父親一起吃飯過節的空檔時,看了林尚德的書,才發現學生出書賣點就是她當年的上課內容, 書上提到the same as、no sooner than的例句,也跟林錦補習班教課的舉例相同。

林錦認為這是老天有眼,在訴訟過程中,她將教學錄影帶哪一句話出現在林尚德書本裡都有送鑑定,結論是實質相似處很多。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法官問林錦「你是老師要不要原諒學生?」,林尚德則提出19萬元的和解價,但和解前提是老師在新聞媒體上公開道歉,因為本案起訴時林錦曾受訪,所以要求林錦用同樣規格的報導道歉,他才願意和解。

林錦強調,林尚德說她要錢,其實她不是要錢,也沒提出任何民事求償,只要林尚德認罪,她就可以撤告,偏偏林尚德不認錯,甚至說不認識她,林尚德還在法庭上痛哭失聲,提到媽媽覺得非常抱歉「怎麼把兒子送去這樣的補習班」,因此林錦認為,如果她沒打贏這場官司,反倒變成她抄襲別人。

記者詢問林尚德的辯護律師,截稿前均無回應。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