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國健署與新北衛生局今(17)日進行稽查,針對加熱菸產品陸續核准上市,但新北市衛生局稽查,有部分品項的菸品容器,包括尼古丁、焦油標示等不符合規範,而應依據《菸害防制法》最高可處500萬罰鍰。
新北衛生局今日稽查加熱菸產品,其中有品項並未標示尼古丁濃度,菸品容器標示不符合規範。衛生局表示,將依法處辦,菸商應盡速回收違法產品。
▲新北市衛生局聯合稽查實體販售通路,查核便利商店、檳榔攤、連鎖賣場等通路是否販售未經核准加熱菸。(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長陳潤秋提到,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新北衛生局指出,聯合稽查實體販售通路,查核便利商店、檳榔攤、連鎖賣場等通路是否販售未經核准加熱菸或非法加熱器具或違規販售給未滿20歲者。
陳潤秋表示,加熱菸上市後,政府不會因此放鬆管理,也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防法規定,主動回收違法菸品,以免觸法遭重罰。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北衛生局指出,聯合稽查實體販售通路,查核便利商店、檳榔攤、連鎖賣場等通路是否販售未經核准加熱菸或非法加熱器具或違規販售給未滿20歲者。
陳潤秋表示,加熱菸上市後,政府不會因此放鬆管理,也呼籲業者應遵守菸防法規定,主動回收違法菸品,以免觸法遭重罰。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吸菸會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未滿20歲不得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