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今年已公布2家業者14品項加熱菸及4項加熱器有條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部分品項於10月17日正式上架販售。而衛福部與地方衛生局聯合稽查,發現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國健署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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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市售加熱菸產品,國健署說明,經與販售通路確認,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國民健康署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健署指出,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處500萬元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

雙北稽查販售店家 首日就查獲包裝標示不符規範

雙北衛生局於開賣首日,會同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針對加熱菸鋪貨之販菸店家實地稽查。截至今(17)日19時止,北市衛生局說明,專案稽查已累積稽查115家販菸店家,並查獲5個品項加熱菸外包裝標示不符規範,已令販賣業者儘速回收違法產品。

北市衛生局說,據菸害防制法第10條,如菸品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依同法第29條規定,菸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屆期未回收或退運者,按次處罰,違規菸品沒入並銷毀之。

販賣菸品場所,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請相關業者陳述意見後依法處辦。

北市衛生局啟動擴大專案稽查,除一般販菸商家外,特別將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周邊販菸店家列為稽查重點。稽查地點包含統一超商、全家超商、萊爾富超商、來來超商、全聯超市、家樂福超市、愛買超市及美廉社等8家連鎖販菸業者門市,以及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台灣中油等販菸場所。
  
另外,北市衛生局指出,依據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規定,菸品展示,不得以電子螢幕、動畫、移動式背景、聲音、氣味、燈光或其他引人注意之方式為之;「其他引人注意」之方式,視該展示特定菸品區塊之大小、形狀、顏色對比、位置等因素,是否與其他品牌菸品區隔,以突顯特定菸品;違者依菸害防制法第38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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