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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指出,該案自2021年簽約後,一切開發進度均依法進行,北市府對時程亦充分了解,外界若指該地「未開發」、「閒置」均屬誤解。公司同時重申,並未向政府請求任何補償,也未要求補貼或彌補未來損失。
此外,外界關注的「圖利」與「補償」爭議,新壽也一併回應,從未要求北市府補償未來損失,且商業機制絕非圖利行為,於今年5月和輝達簽署MOU,原規劃由輝達承接地上權契約,並依照商業慣例支付公司已經支出成本以及合理損失,是商業條件,不需要北市府負擔。
同時,新壽也指出,北市府否決承接方案後,要求新壽提報解除契約的補償金額,但新壽認為「不應由納稅人補償」的初衷,從未同意,也未曾提出請求。
新壽表示,深知輝達設廠對台灣產業的重要性,感謝各界善意督促,以維護國家最大公益為考量,決定改變原本投資策略,以合意解除契約方式促成輝達落腳北士科,放棄原有投資獲利機會,以化解僵局。
公司強調,此舉不僅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也展現企業社會責任,盼未來相關法規能更具彈性,讓政府與民間在推動重大建設時能有明確依循,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