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修杰楷21日被爆閃兵醜聞,經檢調偵訊後以50萬元交保,其老婆賈靜雯先前對此回應「事發突然,檢調一早入屋上銬,小孩受到驚嚇」,不過事後警方駁斥,強調並未在孩子面前「直到修杰楷走出家門後才將其上銬」,還請對方致電保母照應在家的小孩,與賈靜雯說法產生出入,兩面說詞引發熱議,對此,律師王至德發文透露,警方在執行職務時,彈性頗大,甚至會主動幫被告著想,提供安全帽、帽子、口罩,或是提醒被告要不要用衣服把上銬的手包起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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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事發過程,21日一早檢警前往修杰楷住處拘提時,僅有修杰楷以及2名兒女在家,賈靜雯第一時間透過經紀公司回應:「由於事發突然,檢調一早入屋上銬,小孩受到驚嚇,表示非常震驚及擔心」,據警方說法,當時私下向修杰楷表明來意,而後要求他聯繫保母照顧獨自在家的小孩,直到修杰楷走出家門後才將其上銬送往永和分局,「並未在孩子面前」。

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看到有人提到警方去抓修杰楷的時候,沒有當著孩子的面上銬,「其實警方在執行職務時,有滿多彈性的,我遇到的大部分的警察都滿客氣的,只有少數會口氣不耐煩,只有更少數跟被告或辯護人對著幹,甚至很多都會主動幫被告著想,像是提供安全帽、帽子、口罩類的東西讓被告不會被拍到臉,或是提醒被告要不要用衣服把上銬的手包起來之類的」。

王至德提到,以上這些都是以被告配合為前提,被告若要跑、要掙扎的話,上銬加左右夾擊都是基本的,甚至前後左右包圍都是剛好的,前面應該不用,因為要讓記者拍個夠。

王至德說,看警察職權行使法及警械使用條例有一堆是警察可以視狀況決定是否使用的規定就知道,其實警察執行職務雖然受到很多限制,但是不給被告方便的時候,被告就真的會很不方便。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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