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偵辦「偽造民進黨籍山地原住民立委伍麗華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一案,今(31)日宣布偵查終結。檢方依《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及《選罷法》利用他人個資偽造提議罪,起訴國民黨籍立委盧縣一及其助理張芳碩等9人,另有22人獲緩起訴、14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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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今年初國民黨中央組織發展委員會(組發會)主任委員許宇甄、副主任委員黃雲等人,聽聞多名黨籍立委遭提議罷免,決議發起「反制罷免」行動。不過,由於時間倉促且未設置連署站,無法依法募集到足夠的提議人名冊2839人。

檢方調查發現,許宇甄、黃雲等人於1月23日先利用不知情的組發會人員下載原住民黨員名冊,再指示志工抄寫成罷免提議人名冊。1月24日至2月2日期間,多名組發會成員與志工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內分工抄寫資料。

同時,盧縣一在1月底邀請助理張芳碩擔任伍麗華罷免案領銜人,兩人於2月3日前往黨部提交2839件提議人名冊。盧縣一更在6日的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新春團拜會上公開表示,「今天下午就會送出罷免案」。隨後張芳碩等人前往中選會遞交罷免案文件與偽造名冊。

中選會審查後刪除不符條件名冊,並通知補提。張芳碩等人遂於3月5日以未使用的假名冊再送件1424件,再次行使偽造私文書,造成被冒名的黨員、被提議罷免者及選舉機關受損。

屏檢認為,許宇甄、黃雲、李全、謝光、隋翰、柯昱、萬傑、盧縣一與張芳碩9人涉犯《刑法》第210、216條、《個資法》第41條及《選罷法》第98條之2等罪,均提起公訴。22名志工及黨工則予以緩起訴,需於半年內各繳納5萬元公庫並參加法治教育;另14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