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桃園大溪一名鄧姓女子,因懷疑同居女友游女與前男友藕斷絲連,爆發爭吵鬧分手,沒想到就在2月7日上午,鄧女竟憤而朝母女倆潑汽油縱火,導致其3歲女兒被活活燒死,游女全身也有9成二至三度燒燙傷,一審國民法官將鄧女重判有期徒刑20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也維持20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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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所述,28歲鄧女與32歲游女為情侶,不過游女和前男友所生的3歲女兒也一同住在桃園大溪區住處。兩人交往期間,曾因為女兒生父前來住家探視有所爭執,鄧女恐嚇「要燒死妳們全家」、「燒死你女兒」等,導致游女心生畏懼。

2023年1月26日,鄧女一氣之下持寶特瓶到加油站購買汽油,並回到游女的二樓房間,在女童常使用的抱枕上潑灑汽油。女童祖母向游女稱家中有汽油味,游女立刻傳訊息問鄧女是否是她所為,她回嗆喊「要燒死妳全家、炸掉妳全家」,而後將剩下的汽油放在三樓倉庫內。

直到2023年2月7日上午9時許,鄧女因查看游女手機後心生不滿,隨後拿取剩下的汽油向母女倆身上、床單潑灑,再持打火機點燃,火勢迅速蔓延,燒至母女倆全身,游女迅速跑到一樓沖水自救,隨後又返回房間內救出女兒,怎料,鄧女竟狠心阻攔,導致女童未能及時獲救,當消防人員到場時,女童已被活活燒死。

事後,檢警依家暴殺人罪,對鄧女提起公訴,一審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鄧女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另外依照恐嚇罪判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院審理時,鄧女一度宣稱「我要撤回上訴」,她表示,上訴是希望能跟對方和解,表達歉意;但若對方不願和解,那就不需再爭執,她對一審判決「心悅誠服」。

不過,因本案檢方、告訴人均上訴,即使被告鄧女撤回上訴,高院也需實質審理。高院最後駁回檢方上訴,仍維持20年的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