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自11月8日起實施新規定,凡在非允許時段於餐廳內飲酒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泰銖(約新台幣9700元)。根據現行法令,餐廳與酒吧僅能在上午11時至下午2時,以及下午5時至午夜12時之間販售與供應酒精飲品。新規明確指出,即使顧客在下午1時59分點酒,只要持續飲用至2時05分,亦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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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泰國《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這項新措施已引發當地民眾與業者爭議。許多餐廳業者表示,規定執行方式模糊,恐造成顧客與店家間的誤解與衝突;也有民眾批評政府「太過嚴苛」,認為應針對酗酒行為而非單純飲酒進行規範。

外國媒體與旅客也紛紛對新規表達不滿,根據《民族報》(Nation Thailand)報導,多數外國觀光客透過社群媒體留言,形容此規定「不合理又限制過多」,並表示若政策持續,將考慮改赴其他東南亞國家旅遊,例如越南、柬埔寨或馬來西亞。

泰國的酒類銷售管制已有半個世紀以上歷史。根據現行制度,大多數零售店、超市與便利商店都須在下午2時至5時暫停販售酒類。政府指出,這段禁售時間旨在防止學生與上班族於工作日飲酒,維持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

在宗教層面上,佛教為泰國的主要信仰。佛教徒與僧侶遵循「五戒」之教,其中一項便是戒除飲酒與一切令人迷失心智的物質。政府表示,新的飲酒規定也與推廣節制與正念的社會價值相符,強調並非完全禁止飲酒,而是希望民眾培養更健康的生活習慣。

然而,不少分析人士認為,此項新規可能衝擊泰國的觀光形象。觀光業界呼籲政府重新檢視政策,尋求更具彈性的實施方式,以免影響外國旅客體驗與餐飲業收益。泰國觀光局則表示,將密切觀察輿論反應,並與內政部共同評估未來是否進一步修正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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