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10日發生一起姊弟戀的殺人命案,嫌犯李姓男子曾在17年前勒斃前前女友,當時被判18年半,沒想到他竟在假釋期間,涉嫌於10日上午在桃園金陵路三段附近空地,勒斃前女友,這回他犯案後傷害自己而陷入昏迷,清醒後他打電話給警方自首,桃園地檢署11日依殺人罪嫌,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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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李男最初犯案的時間是在民國97年,當時年僅33歲的他在超商打工時與另名45歲已婚婦人結識,婦人因丈夫長期在中國經商,2人進一步發展出婚外情,交往期間,李男每個月固定提供約1萬的生活費給婦人。
 
後來婦人想結束這段戀情,主動提出分手,雙方爆發多次爭執,同年7月底,李男以「拿回存摺」為由要求見面,2人相約在婦人住處談判,結果李男失控勒斃婦人,還打電話向婦人女兒告知,李男犯案後也被警方逮捕送辦,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8年6月。
 
6年前他假釋出獄,去年7月在美髮店認識周姓女子 進而交往 ,後來女方也要分手,嫌犯供稱因為感情因素,所以約前女友談判,結果又在對方住處附近約50公尺處,以同樣手法,同樣是姊弟戀,嫌犯用同樣的手法勒斃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