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藝人陳零九今年5月被爆涉嫌閃兵,隨後依30萬元交保,演藝事業及形象大傷,5月16日他發出黑底白字為此道歉,上月27日到案說明,坦承閃兵深感懊悔,今(14)日晚間陳零九再發長文道歉,並還原了半年前警方到自家拘捕的過程,原先自己在朋友家,手機也設為「勿擾模式」,「警察到了我家發現我不在,才聯絡我。警方打了許多通電話,我並不是刻意不接,我看到未接來電就立刻聯繫警方了。」
▲陳零九(如圖)今發文還原今年5月被拘捕過程。(圖/翻攝自陳零九IG@diegodtk09) 陳零九還原被拘捕過程!爆氣闢謠:我怎麼逃
陳零九今晚間發文,黑底白字洋洋灑灑,語意不悅地解釋自今年5月來的不實流言,關於起初警方聯絡自己「關機不接電話」並非事實,「當時我只是開了『勿擾模式』,警方持有我家的搜索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可能逃跑?」
陳零九表示,事發當下本來就在友人家,「不是發生事情後才躲到朋友家。是警察到了我家發現我不在,才聯絡我。警方打了許多通電話,開勿擾模式的第一通本來就會轉接語音信箱,我並不是刻意不接,我看到未接來電就立刻聯繫警方了。
▲陳零九透露自己沒有刻意失聯,看到被警方聯繫,就第一時間面對。(圖/翻攝自陳零九IG@diegodtk09) 陳零九包緊緊現身檢調!開庭中認罪盼求輕判
上月27日下午3點,陳零九全身包緊緊,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新北地院,面對媒體連番詢問「是否後悔」、「官司是不是有點多」等問題,他全程沉默、表情略顯尷尬,快步走進法院。
開庭時,陳零九坦承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他表示門診時的血壓為自己測量,但「24小時血壓量測儀」交由主嫌陳X明代為處理,強調自己沒有親自背過。
其律師補充,陳零九在偵查階段即已認罪並深感懊悔,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不過檢方明確表示對陳零九「不應緩刑」,認為他們身為公眾人物,應成為守法表率,而非助長逃兵歪風。
🔺陳零九社群全文
首先,我真的不想在這個時間點發文,因為目前司法調查仍在進行,我也不希望影響任何程序。但事件從一開始就出現了許多不實報導,實在不得不針對這些不實報導說明一下。
媒體一開始寫我「關機不接電話」,這完全不是事實。當時我只是開了「勿擾模式」,警方持有我家的搜索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可能逃跑?我是本來就在朋友家,不是發生事情後才躲到朋友家。是警察到了我家發現我不在,才聯絡我。警方打了許多通電話,開勿擾模式的第一通本來就會轉接語音信箱,我並不是刻意不接,我看到未接來電就立刻聯繫警方了。
至於最新的報導又寫我被指「細節模糊不清」、「犯後態度不佳」——這也不正確。我在整個過程中完全配合,並把所有我知道的內容都交代的清楚明白。
還有某週刊寫「因為我態度不佳,至少要被求刑一年以上」,這也嚴重錯誤。檢察官補充書面上的內容是:我的常備役役期是一年以上,並不是因為什麼態度問題求刑一年以上。補充書裡的其他量刑也都寫得很清楚,並沒有我是特例的情況,也不是媒體講的「因為我態度不好所以一年以上」。請不要再自行解讀。
現在的我深刻反省中,自知錯誤已經發生,
如今也只能想辦法補救當年的無知之舉,
也會感到愧疚,對不起那些工作夥伴,
只是我明白這些情緒並不能改變什麼,
日子還是要繼續,現在的我坦然面對。
我已暫停所有演藝人員身份相關的活動,
卸下這個身份的我就是一個普通人,
但唯獨音樂我不會停止創作,
寫下自己人生發生的任何事是我一直在做的事。
最後我沒有要求媒體放過我,
為什麼當天出庭我沒有接受訪問或任何表示,
因為我就是不想給你們流量,
我知道自己很爛,
但你們真的比我爛好幾倍,
真的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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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零九今晚間發文,黑底白字洋洋灑灑,語意不悅地解釋自今年5月來的不實流言,關於起初警方聯絡自己「關機不接電話」並非事實,「當時我只是開了『勿擾模式』,警方持有我家的搜索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可能逃跑?」
陳零九表示,事發當下本來就在友人家,「不是發生事情後才躲到朋友家。是警察到了我家發現我不在,才聯絡我。警方打了許多通電話,開勿擾模式的第一通本來就會轉接語音信箱,我並不是刻意不接,我看到未接來電就立刻聯繫警方了。
上月27日下午3點,陳零九全身包緊緊,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新北地院,面對媒體連番詢問「是否後悔」、「官司是不是有點多」等問題,他全程沉默、表情略顯尷尬,快步走進法院。
開庭時,陳零九坦承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他表示門診時的血壓為自己測量,但「24小時血壓量測儀」交由主嫌陳X明代為處理,強調自己沒有親自背過。
其律師補充,陳零九在偵查階段即已認罪並深感懊悔,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不過檢方明確表示對陳零九「不應緩刑」,認為他們身為公眾人物,應成為守法表率,而非助長逃兵歪風。
🔺陳零九社群全文
首先,我真的不想在這個時間點發文,因為目前司法調查仍在進行,我也不希望影響任何程序。但事件從一開始就出現了許多不實報導,實在不得不針對這些不實報導說明一下。
媒體一開始寫我「關機不接電話」,這完全不是事實。當時我只是開了「勿擾模式」,警方持有我家的搜索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可能逃跑?我是本來就在朋友家,不是發生事情後才躲到朋友家。是警察到了我家發現我不在,才聯絡我。警方打了許多通電話,開勿擾模式的第一通本來就會轉接語音信箱,我並不是刻意不接,我看到未接來電就立刻聯繫警方了。
至於最新的報導又寫我被指「細節模糊不清」、「犯後態度不佳」——這也不正確。我在整個過程中完全配合,並把所有我知道的內容都交代的清楚明白。
還有某週刊寫「因為我態度不佳,至少要被求刑一年以上」,這也嚴重錯誤。檢察官補充書面上的內容是:我的常備役役期是一年以上,並不是因為什麼態度問題求刑一年以上。補充書裡的其他量刑也都寫得很清楚,並沒有我是特例的情況,也不是媒體講的「因為我態度不好所以一年以上」。請不要再自行解讀。
現在的我深刻反省中,自知錯誤已經發生,
如今也只能想辦法補救當年的無知之舉,
也會感到愧疚,對不起那些工作夥伴,
只是我明白這些情緒並不能改變什麼,
日子還是要繼續,現在的我坦然面對。
我已暫停所有演藝人員身份相關的活動,
卸下這個身份的我就是一個普通人,
但唯獨音樂我不會停止創作,
寫下自己人生發生的任何事是我一直在做的事。
最後我沒有要求媒體放過我,
為什麼當天出庭我沒有接受訪問或任何表示,
因為我就是不想給你們流量,
我知道自己很爛,
但你們真的比我爛好幾倍,
真的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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