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輔大醫院11日傳出泌尿科名醫江漢聲,在看診途中遭到一名輔仁大學肄業生曾姓男子持美工刀揮砍,震驚外界。事發至今僅8天的時間,今(19日)新北地檢署偵結,認定曾男涉犯刑法第271 條第 2 項、第1 項之殺人未遂、醫療法第 106 條第 3 項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曾男的犯案過程也曝光了,宛如「荊軻刺秦王」翻版。
起訴書指出,曾男因不滿江漢聲另案判決無罪確定,竟基於殺人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之犯意,先於10月底在個人臉書預先寫下「本人必須預先聲明,基於下述之理由,無對江漢聲殺人之主觀犯意」等內容,並為了日後被捕時開脫排定11日發布,再於同日14時26分許假裝掛號病人身分進入診間。趁著江漢聲診察完畢背對洗手時,用預藏的美工刀朝江漢聲下半身揮砍。
而江漢聲見狀後轉身徒手抵抗,曾男竟仍不停止舉動持續揮砍,最終江漢聲趁隙逃離診間,曾男再將手中的美工刀朝其丟去,以此妨害執行醫療業務。所幸江漢聲及時逃離未遭美工刀擊中,其受有右腕 6 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等傷害,並無生命危險。
新北地檢署認為,曾男因不滿江漢聲受無罪判決確定,不依法定程序為相關救濟,反持刀攻擊實現其所認知的「正義」,絲毫不尊重法院確定判決之尊崇性;又利用江漢聲在診間問診,視病如親,對病患全無防備之際,持刀自告訴人背後襲擊、揮砍,手段惡劣,造成醫師日後問診須提防病患,破壞醫病之間的信賴,建請法院重量處曾男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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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江漢聲見狀後轉身徒手抵抗,曾男竟仍不停止舉動持續揮砍,最終江漢聲趁隙逃離診間,曾男再將手中的美工刀朝其丟去,以此妨害執行醫療業務。所幸江漢聲及時逃離未遭美工刀擊中,其受有右腕 6 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淺裂傷、左手左腹壁擦挫傷等傷害,並無生命危險。
新北地檢署認為,曾男因不滿江漢聲受無罪判決確定,不依法定程序為相關救濟,反持刀攻擊實現其所認知的「正義」,絲毫不尊重法院確定判決之尊崇性;又利用江漢聲在診間問診,視病如親,對病患全無防備之際,持刀自告訴人背後襲擊、揮砍,手段惡劣,造成醫師日後問診須提防病患,破壞醫病之間的信賴,建請法院重量處曾男有期徒刑7年。